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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扯出案中案 三人已冒充"领导"行骗多次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假装人民警察,以他人开设赌场为由要求收取保护费,此事本已荒唐至极。不想,敲诈勒索竟扯出案中案,此犯罪团伙之前已多次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向他人高价销售纪念币,最终,这伙人的行径被人识破,难逃法律制裁。日前,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敲诈勒索外加招摇撞骗的刑事案件,对三个被告人分别作出了有罪判决。

         “敲诈勒索”牵出多起“招摇诈骗”案

  2012年11月15日,浒墅关新区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报案人丁某反映其前日接到勒索电话,一名自称是“一平警官”的人向他敲诈“保护费”六万元并已收取了一万五。后警方经过部署,将被告人朱某抓获。经过审问,朱某供出了另外两个犯罪嫌疑人赵某和吴某。原来,三人事先通过黑车司机要到了丁某的联系方式,由赵某出面打电话给丁某自称是治安大队的,威胁丁某向其支付保护费6万元,否则就要依法办理,查封这家赌场。电话威胁过后,再由朱某出面,穿着事先在网上买的假警服和丁某进行现场“交易”。丁某虽知自己理亏,但越想越觉得这名大队长“不正宗”,自己可能遭到了别人的勒索,遂向警方求助,于是才出现了之前那一幕。

  原以为,案件就此可以告一段落了。谁知,朱某接下来的供述让在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三人还有其他犯罪记录?

          三人“各司其职” 招摇撞骗五万元

  根据朱某的供述,警方立刻展开了行动,于2012年12月4日将另两名犯罪嫌疑人赵某和吴某抓获。经过调查,三人经预谋后于2012年7月份至10月份期间多次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向多家企业、村委会等行骗,且三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先是由吴某到商场和金店处购买赵某事先选好的银币款式,差不多3000元一个。赵某再以政府领导的名义打电话给一些酒店的老板及村书记,若对方同意购买,就让朱某把这些纪念币送过去进行交易,收取售款。为了让事情显得更“逼真”,三人还在网上买了机关单位的通讯录、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黄金历史”鉴定证书等物。2012年7月,赵某让朱某以某领导的名义卖给某村书记一套纪念币,但最后被对方识破,钱没有到手。然而出师不利并没有打击三人继续作案的积极性,同年8月份,朱某再次以相同的方式向木渎某饭店老板出售纪念币,以11800元的价格成交。尝到了甜头的三人从此更加锲而不舍地干起了招摇撞骗的买卖,直至2012年10月份,三人共作案7次,其中三次被人识破,四次成功将纪念币高价售出,犯罪金额高达五万元。

  虎丘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吴某、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敲诈勒索公民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三人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虎丘法院遂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赵某有期徒刑三年,朱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公、检、法等部门不可能以个人名义收取所谓的“保护费”或者售卖产品,市民一旦接到此类电话或者遇到此类人,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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