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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教室内猥亵三名学生获判四年徒刑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在家长和同事心目中斯文、平和,书教得好的数学老师,竟然在短短3个月内多次猥亵3名女学生。7月31日,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猥亵儿童案,被告人顾盼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顾盼2008年9月分配到镇安县某小学任教,2009年下半年开始给当年入学的两个班学生担任数学教师。自2012年9月1日开学以来,被告人多次以学生作业做错为由在教室对坐在最后排的3名女学生韩某、闫某、白某进行猥亵,还两次将韩某叫至其宿舍进行猥亵,致使韩某不敢到学校上学,家长得知原委后向学校反映并报了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顾盼身为小学教师,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对多名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生以摸、掐等方式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顾明在教室里多次猥亵多名儿童,应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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