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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谎称歌剧院有炸弹 男子涉编造恐怖信息罪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男子李某金因与东莞某歌剧院结怨意图报复,报警谎称该歌剧院有炸弹,致使警方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并使歌剧院不得不停业一天。记者从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李某金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将于6月8日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3年1月29日16时许,现年28岁的广东茂名男子李某金为报复东莞市某歌剧院,于东莞市虎门镇某酒店房间内使用手机报警,向公安机关谎称当晚有人将在某歌剧院投放炸弹。公安机关接报案后,立即出动警力约71人、警犬8条、排爆车一辆,于当日16时23分至23时对该歌剧院现场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并封锁检查,致歌剧院为此不得不停业一天。当日23时许,公安人员于上述酒店房间将李某金抓获,并当场缴获作案工具诺基亚手机一部。检察机关对李某金的起诉书称,李某金编造爆炸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当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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