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手机便宜卖了!”来自河南的都某在上海浦东一家大超市门口,神神秘秘地兜售所谓的iPhone 4S手机。这些手机与正品苹果手机几乎完全一样,操作界面也并无二致,而售价仅为正品手机的1/5,于是接连有人上当。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都某有期徒刑二年,罚金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机予以没收。
去年6月30日下午,曹先生去杨高北路一家大型超市购物时,碰到一名矮个子的中年人正在兜售“苹果”手机。中年人说,这个手机是iPhone 4S,32G内存,刚才有人800元买了一部,如果曹先生感兴趣的话,也可以这个优惠价格卖给他。
曹先生仔细看手机,觉得外形跟平时自己看到的iPhone 4S一样,价格也很诱人,于是买了一部。
不过回家后,他马上发现有些不对劲。所谓的苹果手机里面的功能很少,而且屏幕分辨率不高。在跟朋友的正品手机比较后,曹先生知道,自己是买到山寨手机了。第二天,他就到派出所报了案。
这名兜售手机的中年人就是都某。8月10日,他去天目西路一家通讯城收快递时,被警方抓获。当时,快递包裹里有50部假冒的iPhone 4S手机,而都某身上还有3部这样的手机。
据都某交代,因为假冒苹果手机好卖,来钱快,所以从2012年6月开始,他以每部280元的价格,从深圳买来这些假冒的iPhone 4S手机,然后在上海的马路边加价销售。到案发时,都某已经卖掉数百部假冒iPhone 4S手机,价格从300元到1000元不等。
庭审中,记者看到了被查获的假冒iPhone 4S手机。从外形看,假手机跟正品手机相比并无明显差异,区别在于假冒手机屏幕偏黑色,颜色更深;开机后,真假手机的界面、“墙纸”都一模一样,区别在于正品手机反应更快,而假冒手机反应迟钝,而且屏幕的分辨率明显低许多。
公诉机关认定,都某共计销售假冒iPhone 4S手机200多部,销售金额18万余元,另被扣待售的假冒iPhone 4S手机为54部。
法院认为,被告人都某以营利为目的,违法商标管理法规,未经商标权人许可,销售假冒的iPhone 4S手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都某的部分行为系犯罪未遂,依法从轻处罚。都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