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客源同行反目 用他人账户恶意订机票获刑

文章编辑:网络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6-12-05

  原先关系不错的同事,跳槽单干后,却为争客源而反目。为泄愤报复,竟然屡屡盗用原同事汪某的“XPLUS”订票系统预订赴国外飞机票56张,直到航班起飞前既不付款、又不取消订票,导致被恶意订票的机票无法正常销售。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董辉、徐阳和江戴拘役6个月至拘役3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

  董辉、徐阳、江戴和汪某原系上海军利公司的同事。用董辉话说,汪某还是他从家乡带到上海进入销售航空飞机票行当中的。后因经营不善,军利公司倒闭,董辉、汪某等人纷纷单干成立新公司,继续从事国内或赴境外飞机票的销售工作,但他们开的这类小公司只能成为其他专业出票航空公司的二级代理商,还需要从上面有购票资格的一级代理商处分一杯羹。因董辉与汪某所开的两家公司业务上有直接冲突,董辉遂产生了要报复汪某的念头,于是指使同居的女友江戴和下属徐阳,私下获取了汪某原使用的上海某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XPLUS”订票系统账户名。

  2012年2月18日,董辉通过汪某的账户,利用上述系统预订了维珍航空公司等外国航空公司的机票56张,至航班起飞前既不付款又不取消预订,造成上述机票无法正常销售使用,致使外国航空公司对一级代理商上海某航空服务公司罚款人民币6.9万元。同样,该上海某航空服务公司也取消了汪某使用“XPLUS”订票系统的资格。董辉承认该做法的目的是要使汪某的公司信誉受损,以此挤掉汪某的公司竞争。董辉等被告人被抓获归案后,退赔了被害公司的罚款损失。身陷囹圄的董辉承认是自己一时糊涂,才做了违法的事情。

  法院认为,董辉为达到泄愤报复的个人目的,伙同徐阳、江戴用恶意预订机票的方法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该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依法对三人作出了有罪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版权所有 ©2024 东莞律师顾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