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地铁站口占用业主土地,业委会索赔972万
文章编辑:网络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6-12-05
原告成铭大厦业主委员会诉称,2008年3月地铁4号线西直门站施工过程中,新建东南出口地面厅占用了成铭大厦用地红线范围内,侵占了业主共有的土地。经原告方测算,包括出入口地面厅及周边通道占地,被告侵占的土地面积合计为324平米。业主委员会曾就赔偿问题多次联系被告进行协商,但被告一直拒绝赔偿。
原告认为,被告越界建筑,侵占大厦全体业主共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已构成侵权行为。鉴于被告已经在侵占的土地上进行了永久性建筑的事实,原告方放弃返还财产的诉求,而请求被告赔偿损失,原告方为此愿意将涉案土地的使用权转给被告。
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成铭大厦业主共有土地的赔偿款972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修建地铁站口占用业主土地 业委会索赔972万
新修建的地铁出口占用了大厦业主共有的土地面积,该大厦业主委员会认为,地铁公司的行为侵害了业主的共同利益,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施工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损失972万元。此案近日已经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