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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鉴别胎儿性别并引产 药房"医生"被判刑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马某某为嫌钱,瞄上了有特殊需求的孕妇,除了帮她们检查胎儿是男孩还是女孩外,还擅自为检查出是女孩的孕妇做引产手术,可谓“一条龙”服务,马某某的多行不义终有“回报”,2013年7月8日,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马某某从卫校毕业后,家里开了个药房,为了更快地赚钱,竟想到通过帮人非法选择胎儿性别来谋利。2009年年底,想生男孩的孕妇朱某,找到马某某要求帮忙。马某某先是带朱某到合肥儿童医院附近一非法流动诊所,帮其做了“B超”,发现怀的是女孩后,马某某又亲自动手,利用自己的一点卫生知识,帮朱某药物流产,为此,马某某从朱某处获利二千余元。马某某的违法行为被举报后,被计生部门罚款二万元并没收非法所得,但被处罚后的马某某并没有就此收手,而是变本加利,又分别于2012年8月、2013年2月帮另外两名孕妇做了鉴定胎儿性别及非法引产手术,从中非法获利。

  马某某的违法行为再次被计生部门发现,因已涉嫌犯罪,计生部门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马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为他人非法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根据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马某某辩护人要求适用缓刑的意见,被法院驳回。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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