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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小伙"暴脾气" 汇款未到怒砸柜员机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只因为家人的汇款没有显示到账,90后青年赵某怒砸柜员机泄愤。这一砸,砸掉了银行1.4万多元,也给自己砸来牢狱之灾。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判决,赵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2年11月23日凌晨三点半左右,时年20岁的河南青年赵某来到东莞市大岭山镇农场村振华路中国建设银行大岭山支行自动存取款机处,欲查看家人的汇款是否已经到账。但查询结果显示其账户没钱,赵某即生气并拍打存取款机。20分钟后,赵某再次查询,结果还是一样。赵某愤怒之下,跑到银行外面捡来一块砖头,将银行里第一台存取款机的LCD触摸显示屏(维修费用为1.4万多元)砸烂。同日,赵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庭上,赵某当庭认罪。当被问及为何砸坏银行的柜员机,赵某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如果砸了柜员机,警察就会来抓他。家人没有及时汇款,身为家中独子的他是想用这种方式“气一气”家里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现行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具体到该案,赵某因一时气愤打砸自动存取款机,事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

  法院遂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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